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山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9-04-09

生态基础设施主要指自然景观和腹地对城市的持久支持能力。党的“十八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以来,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的战略地位得到进一步的提升。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不但是推进中山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中山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同时可以降低中山生态危机发生的风险。当前,面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中山市应主动对接深圳、香港,进一步密切与粤西地区的经济联系,也应加强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环境保护,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现状问题

通过从不同尺度、不同层面(国土、规划、景观)对中山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状况进行调研,我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自然生态空间减少,景观破碎化程度加重

以中山市1980年、2000年和2015年Landsat遥感影像作为数据基础进行解译,得到各个时期土地利用图,分析土地利用变化,得出如下结论:

1980-2015年间,由于建设用地的不断扩张(增加356.04%),耕地(减少94.86%)和草地(减少89.38%)持续减少,林地和水域呈现先增加后减少的趋势(林地1980-2000年间增加了9.08%,2000-2015年间减少了13.51%;水域1980-2000年间增加了13.21%,2000-2015年间减少了22.45%。究其原因,1980-2000年间珠三角地区大力推广了桑基鱼塘等生态农业生产形式,因此水域面积的大幅度增长;2000年以后,由于土地资源紧张,人地矛盾突出,致使水域等生态用地面积显著减少)。由景观格局指数可知,2000-2015年间,由于城镇建设用地的最大斑块指数和平均斑块面积显著增加,聚合程度进一步加强,导致生态用地的景观破碎程度加重,耕地、林地和水域景观尤其明显。

(二)城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体呈下降趋势,空间差异大

采用谢高地等人提出的单位面积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价值的基础当量表、按照1个标准单位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量为3406.5元/hm2进行计算(暂忽略时空动态因子影响),得到中山市主要生态服务功能的价值量,结果如下:

1980-2000年间,生态服务功能除维持养分循环功能减退外,其他生态服务功能都呈递增趋势。价值量增长最大的是水文调节功能,价值量增加了163478.8万元,其次是水资源供给(增加28994.3万元)和净化环境(增加9215.3万元);生态服务功能价值变化率最大的是水资源供给(增长74.22%),其次是水文调节(增长11.06%)。

2000-2015年间,各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下降趋势明显:价值量变化最大的是水文调节(减少384334.2万元),其次是气候调节(91679.7万元)、水资源供给(51796.9万元);价值变化率最大的是土壤保持(降低77.60%),其实是水资源供给(降低76.11%)、气候调节(降低67.54%)。

1980-2015年间,各项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均呈下降趋势:价值量变化最大的是水文调节(减少220855.4万元),其次是气候调节(减少88439.9万元)、土壤保持(减少36745.1万元);价值变化率最大的是土壤保持(降低76.53%),其次是气候调节(降低66.74%)、水资源供给(降低58.37%)。

(三)相关规划成果丰富,但落地实施困难

查询中山市城乡规划局政务网已经公布的规划,得知中山市已组织编制了与城市生态基础设施建设相关的专项规划若干,但这些规划多数不属于法定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衔接还存在一定问题,关系没有理顺,缺乏相应的法律效力,往往造成规划成果难以落实的情况。

以《中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为例,可以看出海绵生态缓冲区是海绵城市功能分区中重要的一类,对其保护与建设指引的规定也较为严格。然而对照城镇总体规划不难发现,在《中山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被划定为海绵生态缓冲区的范围,在《民众镇总体规划》中是二类工业用地。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部分内容与城镇总体规划存在尖锐矛盾冲突,是否要修改总体规划来满足海绵城市专项的落实?!

再如,《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明确规定,市域内应当控制开发的地域属于城市总体规划中的强制性内容,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已明确划定市域空间管制范围,然而在《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中,出现了与总体规划空间管制不一致的状况(见图3,如:五桂山镇部分区域在总规为一类生态管制区,新规划改为二类生态管制区),究竟应以哪个规划作为空间管理的依据?《中山市城市总体规划》为法定规划,编制在先,且空间管制属于强制性内容,《中山市城市生态控制线划定规划》为近年编制的专项规划,不属于法定规划范畴。对城市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调整,是否组织专家论证并征求公众意见,政务网上没有查到相应的信息。

(四)城市绿色空间设计有较大提升空间

城市绿色空间建设被认为是改善城市景观生态合理性的最佳途径。作为处于珠三角地区珠江出海口地理位置的香港,已经建成许多著名的屋顶花园;中山市与香港气候区划相当,但城市建设仍然专注于地面绿化,在大力推行海绵城市建设的今天,这显然不够,城市绿色空间设计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传统建筑设计的考虑不周、多数屋顶公共产权的属性、相关引导和示范作用的缺失等原因,造成大众没有机会体验立体绿化的优越性,因而立体绿化推广起来困难重重。

建议:

(一)优化生态安全格局,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和建设力度

生态文明建设的贯彻落实需要可操作的实施载体,这些实施载体主要包括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生态安全格局的划定需要实行“多规合一”,才能保证各相关部门基础数据的有效衔接,保证规划成果作为生态空间管控的重要抓手。建立防洪安全格局、地质灾害安全格局、生物安全格局、乡土文化安全格局、游憩安全格局、视觉安全格局等六大格局,并由此建立城市整体的生态基础设施,加大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和建设力度。

(二)提升规划编制水平,严格规划刚性管控

进一步增强规划意识,提升规划编制水平,避免规划设计“大、虚、空”或相关相近规划重复编制;加强相关规划衔接,加速推进多规合一;加强规划统筹和引领,为保证规划成果落地,应加强详细规划(包括控详和修详)对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专业)规划确定的控制目标与指标的落实;严格规划刚性管控,立足长远,使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三)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加强硬质景观柔化改造

推进全域森林城市建设,推进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建设,提高自然组分比重,保护和恢复城市中各种天然绿色组分的结构和功能,提升城市绿色空间的联结度水平;尽可能保留足够的土地资源用于城市各种等级的公园、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系统和绿化小品建设,并且通过合理的结构设计,使不同绿地类型构成一个有机的城市绿色骨架;开展中心城区路面柔性化改造,减少噪音和扬尘;加强立体绿化,将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作为原位生态补偿的重要措施,降低地表径流;鼓励公共机构所属建筑,包括党政机关等事业单位、学校及科研机构、医院等建设屋顶绿化及垂直绿化,发挥生态示范作用。

(四)结合中山“三旧”改造,提升生态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中山市的“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实际上是一个“城市修补”的概念,应包含保存、修复、翻新和再生四方面内容。对于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旧村落或建筑,应采用“修旧如旧”的修复改造思路,适度增加垂直绿色模块化构件带来的垂直墙面的绿化改造,使得古旧村落和建筑旧貌换新颜。对于旧厂房改造,倡导以综合整治、功能改变为主导的更新方式,通过低碳生态理念和技术方法的全面融入,制定更新计划。对于旧城镇的改造,应深化和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结合绿道网建设,推动重要功能区的生态恢复和整治复绿,加大对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保护,维护城市生态系统平衡,确保城市生态格局安全;同时,在改造过程中要注重改善城市公共开敞空间,提高绿化覆盖率,丰富城市景观,实现城市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的明显改善。

(五)将绿视率作为制定城市空间发展政策的补偿指标

中山市土地资源紧张,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加快,绿色空间成为一种稀缺资源。以往我国业界一直将绿地率、绿地覆盖率等作为主要的城市绿化评价指标,这在反映城市三维空间的绿色资源和景观效果方面有所欠缺。绿视率(绿色面积与视野面积的比率)这个评价指标可以弥补这一缺点,研究表明,绿视率与城市住区环境的经济价值呈正相关性,高绿视率会拉动周边的房产售价。因此,我们建议参考日本政府的作法,将绿视率(绿色面积与视野面积的比率)作为城市绿化评价指标之一,并将该指标作为制定城市空间发展政策的补偿指标。即:若建筑周边环境满足绿视率达到一定指标,城市沿路地区的建筑密度和建筑容积率就可以有所放宽。这样的空间发展补偿指标有利于保证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提升地块经济价值,并保证区域的环境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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